使用規範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為便利民眾共享及應用政府資料、促進及活化政府資料應用、結合民間創意提升政府資料品質及價值、優化政府服務品質,依數位發展部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與本署氣象會員申請同意書規範,訂定本條款。

一、定義

(一)資料提供機關:指將職權範圍內取得或作成之各類電子資料,透過本條款釋出予公眾之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公立學校及行政法人。

(二)使用者:指依本條款規定取得開放資料,並對其利用之自然人、法人或團體,包括依本條款授權使用者再轉授權利用之人或團體。

(三)開放資料:指資料提供機關擁有完整著作財產權,或經授權得再轉授權第三人利用之資料,並以公開、可修改,且無不必要技術限制之格式提供者,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著作:1. 編輯著作:選擇、編排具有創作性,而可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資料庫或其他結構化資料組合。2. 素材:指開放資料集合物中,其他可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獨立著作。

(四)衍生物:指依本條款所提供之開放資料,進行後續重製、改作、編輯或為其他方式利用之修改物。

(五)資訊: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純粹紀錄,並隨同開放資料一併提供者。前揭資訊除本條款授與權利之規定外,比照有關開放資料之規定辦理。

二、授與權利

(一)各機關所提供之開放資料,授權使用者不限目的、時間及地域、非專屬、不可撤回、免授權金進行利用,利用之方式包括重製、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演出、編輯、改作,包括但不限於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型態之衍生物。

(二)使用者得再轉授權他人為前項之利用。

(三)使用者依本條款規定利用開放資料,無須另行取得各資料提供機關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

(四)本條款之授權範圍不包括專利權及商標權。

三、課予義務

(一)使用者利用依本條款提供之開放資料,視為同意遵守本條款之各項規定,並應以尊重第三人著作人格權之方式利用之。

(二)使用者利用依本條款提供之開放資料,及後續之衍生物,應以符合附件所示「顯名聲明」要求之方式,明確標示原資料提供機關之相關聲明;未盡顯名標示義務者,視為自始未取得開放資料之授權。

四、版本更新及授權轉換

(一)本條款如有修正,依舊條款提供之開放資料,於新條款公告時,使用者得選擇採用新條款利用。但原資料提供機關,於提供開放資料時,已訂明其使用之特定版本條款者,不在此限。

(二)本條款與「創用CC授權姓名標示 4.0 國際版本」相容,使用者依本條款利用開放資料,如後續以「創用CC授權姓名標示 4.0 國際版本」規定之方式利用,視為符合本條款之規定。

五、停止提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資料提供機關得停止全部或一部開放資料之提供,使用者不得向資料提供機關請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一)因情事變更或其他正當事由,致各資料提供機關評估繼續提供該開放資料供公眾使用,已不符合公共利益之要求。

(二)所提供之開放資料,有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隱私權或其他法律上利益之虞。

六、免責聲明

(一)依本條款提供之開放資料,不構成任何資料提供機關申述、保證或暗示其推薦、同意、許可或核准之意思表示;各資料提供機關僅於知悉其所提供之開放資料有錯誤或遺漏時,負修正及補充之責。

(二)使用者利用依本條款提供之開放資料,受有損害或損失,或致第三人受有損害或損失,而遭求償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各資料提供機關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

(三)使用者利用依本條款提供之開放資料,因故意或過失,致資料提供機關遭受損害,或第三人因此向資料提供機關請求賠償損害,使用者應對各機關負賠償責任。

七、準據法

本條款之解釋、效力、履行及其他未盡事宜,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為保障會員使用本平臺的權益,請維持註冊時所提供的個人 email 資料之真實、正確、現行及完整。經發現若有聯絡資訊不真實、不正確、非現行或不完整之情事(例如使用暫時性拋棄式信箱註冊),本平臺保留隨時終止會員資格及使用各項服務資格的權利。

(二)為維持本平臺資料服務品質及穩定運作,若發現會員異常使用行為嚴重影響本平臺服務、網路或伺服器,經通知後無改善者,本署將保留隨時終止會員資格及使用各項服務資格的權利。

(三)註冊會員時應詳讀申請同意書與資訊安全政策,並遵循相關規範。為符合「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表十資通系統防護基準要求,若會員於本平臺輸入密碼驗證失敗達三次,將鎖定該帳號15分鐘內不允許繼續嘗試登入。(不影響本署其它氣象會員功能)

(四)如果您超過1年未登入本平臺且未下載本平臺資料,將視為閒置帳戶,本平臺有權刪除您的會員帳號、API授權碼等個人資料,但是會保留部分的歷史使用紀錄,以做為日後的稽核使用。刪除本平臺帳號不影響本署其它氣象會員功能的使用,且日後可以相同帳號再次申請本平臺會員。

(五)本平臺氣象創意應用專區所連結的外部網頁,旨在提供進階會員展示其加值應用成果,以促進產業應用之交流與活化。這些網頁所提供的資料內容或相關服務皆為第三方單位自行管理維運,本平臺不對其安全性、真實性、正確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準確性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平臺保留本規範相關條文調整之權利。

附件:顯名聲明

1. 提供機關/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資料名稱]

2. 此開放資料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 (Open Government Data License) 進行公眾釋出,使用者於遵守本條款各項規定之前提下,得利用之。

3.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